“叔叔,谢谢你,我带你去我家。”
吃完饭,小软软牵着盛言去王老六家,她没什么好东西能感谢这位叔叔。
就还有一件,她认为最宝贵的。
看到软软的那一刻,李春花眼眸一紧。
乖乖,这吃白食的怎么又回来了?而且还完好无损。
一想到她又要吃白食,还干不了多少活,她就气得肉疼。
但一眼瞅到她身上穿的上好的羽绒服,李春花立时眼眸一亮,大步走过去,就想扒下衣服来给她闺女穿。
也不管她闺女比软软小一岁多,是不是合适。
“咳,别在外面打孩子。”村长也是见怪不怪,但并没有帮手。
他们这买卖孩子的特别多,都成产业链了,买回来的,那怎么打都是正常的,只要不出人命。
盛言皱紧眉头,立时将李春花推出去,摔了个屁股蹲。
李春花骂骂咧咧地起来,撸起袖子,村长见她要对贵客动手,这才站出来,“李春花……住手!”
他急得把李春花又一推,这下子李春花直接陷进一旁的狗屎里,“咦”一边嫌弃自己一边爬,粘得满手都是,就是爬不起来。
盛言还皱着眉,小拇指一暖,似被什么给牵住了,他低头。
“叔叔,跟我来……”小软软带他到后边的柴房,她没什么好东西给他,“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这个给你。”
她摊开掌心,小小的掌心是一团红色。
小软软之前身上其实还有一点值钱的东西,都被人贩子卖了。
她现在就剩这个了。
盛言骇然大惊,继而蹲了下来,上好的西裤染上泥土。
这条红绳是他当时送蓝歆的。
他是个科学家,所以沈蓝歆当时还笑称,“言哥哥,你怎么编得跟DNA序列似的。”
那是他第一次送女孩子礼物,也是最后一次。
此刻那手链已经隐隐有些褪色,却被他颤抖地握在手中。
软软歪了歪头,叔叔好像特别喜欢这个礼物。
盛言握着手机,几次都差点没摁对号码,从没这么失控过。
助理接到盛言电话时,“七爷,我正在快马加鞭去实验室。”
“不用了,回来吧。”他强压住声线里的颤抖。
挂了电话,看着面前的小人儿,盛言眼眶温热,伸出胳膊,想抱她,又怕吓着她,只得哑着声道,“软软,我是你舅舅啊。”
“舅舅?”小软软清澈的双眼全是迷茫。
有时候看见村里其他孩子有舅舅妈妈,她也会幻想自己有亲人,但是从未幻想过她有一个长得这么高大好看的舅舅。
她捏了捏自己的小脸,望着他,小奶音不确定地问了句,“你真的是软软的舅舅吗?”
“真的!”
盛言满眼亮光,衬得那颗泪痣熠熠生辉,空抬着双臂,怕太激动吓到她。
他找了这么多年,终于被他找到了!
“舅舅!”软软高兴极了,她身后的桂花芋泥很为她开心,一左一右跳起了热情的桑巴舞。
软软将他迎进门来,柴房里,没有地方睡,只有一个坚硬的木板,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布。
软软没有地方让盛言坐,只得牵着他的手,“舅舅,坐这里!”
见盛言不动,她又拿小手拍了拍床板。
盛言大长腿坐着,缩成一团,“软软,你就住这里?”
“嗯,软软一直住在这里。”
盛言一抬头,便看到好大两个窟窿,北风还在呼呼往里灌,发出鬼叫般的呼啸声。
顿时皱紧了眉,再往下看,脸色更沉。
窟窿下面还放着一只鞋子,应该是接水用,避免水流到屋里。
这么冷的天,这么薄的被褥,小软软能活下来,真的是太不容易。
想到这,他便攥紧拳头,一定要好好整治那个买软软的人。
在他看来,买卖同罪,更何况她还这么对软软。
…………
与此同时,盛家。
老大盛初,一身白大褂,冷着张脸,戴着一金边眼镜,行色匆匆地从实验室里大步走过。
这些年一直在各大基因库里比对,还是没找到蓝歆的女儿。
他在桌前坐下,眉心拧成一死结。
直到接到老七助理的电话,说要把一个疑似蓝歆女儿的DNA带回来比对,他便一直在翘首以待。
坐不了一会儿,便跑到门边。
那么沉稳的人居然等烦了,紧握着手机打过去。
盛言的助理纳闷的声音传来,“盛医生,七爷说了,不用验了。”
“不用验是什么意思?”盛初镜片后瞳仁紧缩,整个人都麻了。
“七爷确认了。”
盛初平静的面容霎时龟裂,连椅背上的外套都来不及穿,“通知老爷子,还有在国内的老三,老六。蓝歆的孩子找到了!”
另一边,盛言抱着轻飘飘的软软,理了理她有些干枯发黄的头发,交待才赶回来的助理,“不要对老大他们说起。”
好不容易才跟小软软亲近点,如果她一下子知道有七个舅舅,她不得吓坏了?
助理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