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用看到底下人全部盯着大白板,这才让宁和炜把照片一张一张贴了上去。
直到宁和炜把照片全部贴上去以后,所有的队员才全部围到了大白板跟前。
杜大用拿起一根短木棒,开始指着照片一一介绍起来。
“这是今年3月份发生在东胶市正家庄一起入室性侵故意杀人案。”
“死者,方秀娟,现年19岁。东胶市局经过初步调查,方秀娟户籍地是东鲁寮城人,于00年来东胶市打工,在春风酒楼做服务员,直到被杀害的之前,依然在此酒楼工作。”
“死者身高160厘米,体重49公斤,容貌姣好。据酒楼同事反映,方秀娟属于比较本分老实的女孩,没有谈男朋友,也没有发现和外界异性有过什么接触,在酒楼工作中,一直属于非常努力勤奋的女孩。”
“02年3月13日上午,在请假两天还没有回到酒楼工作的方秀娟,引起了老板刘宗香的注意,于是让她的丈夫宋春风前往方秀娟的住处进行查看。”
“宋春风于13号早晨十点四十分到达死者的住处,多次敲门未果以后,找来了房东,将房门打开,进入房间后,拉开房间里面的隔挡帘后,发现死者盖着被子躺在床上,宋春风便上前准备呼叫,但是走近时候,发现死者面部呈靛青色,再去触摸死者颈部,这才发现死者已经死亡,随即拨打110报警。”
说到这里杜大用停了一下,让队员先消化一下刚刚说的东西。
停了一会儿以后,再次拿着木棒指着照片说道。
“我们再看一下现场照片,死者居住的是一个单间,整个单间面积十八平米不到,里面只有一个四平米的卫生间,剩余位置让死者在房间中间用隔挡帘一分为二,整个房间内陈设较为简单。”
“从照片可以看出,死者房内只有一个简易衣柜,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一个书桌,一把木制靠背椅和两个简易塑料凳。”
“现在我们来看房外的情况,死者房屋为临路房屋,只有一道木门和一个铁栅栏门,死者居住在东头最外面一间房屋,进门右手边已经是小道,进门左手边也是出租屋,但是目前无人居住。”
“经过东胶市局技侦侦查员勘验,现场被打扫过,没有发现除死者和宋春风以外的新鲜指纹,除去死者和宋春风,房东的脚印以外,只在进门拐弯处发现的一枚脚印和现场床内侧发现的半枚脚印相吻合,脚印状态为新鲜状态。”
“技侦侦查员对死者房内所有鞋子进行了比对,没有发现和现场留下的脚印相吻合的鞋子,而且码数也不对。死者鞋码为36码,现场半枚脚印和屋外遗留下来的脚印为40码。”
“随后技侦侦查员对现场周围进行了大范围的勘验,取得同类型脚印六个,随后脚印在主路上消失。根据对脚印的模拟分析,犯罪嫌疑人男性,体重在55-60公斤范围内,身高应该在155-170厘米之间。年龄应该在18-45岁之间。”
“尸体经过法医两次勘验,初检报告,死者在死前遭遇过性侵,法医通过初步勘验,死者脖颈部发现有锐器的抵进伤,因此判断,死者应该是被犯罪嫌疑人胁迫后发生的性侵行为,但是在死者的指甲内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皮屑。”
“另外法医在通过对死者的解剖后通过胃内容物发现,死者死亡时间应该在11号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死者身体内部发现大量精斑,已经送往青鹭市局做dna检验比对和留存。”
“死者经过法医二次勘验,死者系第一次发生性行为,但是现场没有发现死者有落红,怀疑是被犯罪嫌疑人当时用毛巾或者其他衣物,卫生纸胁迫死者垫在了死者的私处,最后被犯罪嫌疑人带离现场。”
“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现场照片,现场被犯罪嫌疑人不说精心打扫过,也是能判断出还算细心的打扫过,因此从照片上可以看出,现场非常的整齐,不凌乱。”
“看完现场照片,我们再来看死者死亡原因,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死亡原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法医判断死者应该是被犯罪嫌疑人用手掐住脖子而死亡。”
“那么根据法医的鉴定,可以判断死者当时肯定有过反抗,但是从死者的指甲内以及床上,却没有发现皮屑和毛发,所以我认为死者应该是在性侵结束以后,穿好衣服,戴好手套以后对死者进行了杀害,但是为什么会在那时候突下杀手,还需要进一步侦查。还有个情况可以猜测一下,犯罪嫌疑人的头发可能很短。”
杜大用一口气把大概的情况说了一个大致。
“你们现在可以先观察照片,结合技侦侦查员的勘验报告,法医的勘验报告来进行案情分析。东胶市局刑警大队的案情分析我没有拿过来,这是我希望我们自己能够得出一些结论和推断,看看能不能在他们的基础上有什么新的发现和想法。”
“同时也要告诉你们,死者所住的正家庄,是一个城乡结合部的地方,光是这样的连排的出租房就有四百多间,同时还有正屋里面的出租屋,外来人口这里就有将近三千人,本地人口一千两百多人,光是符合犯罪嫌疑人特征的男性就有将近八百多名。”
“而且这两个多月,东胶警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