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安只觉得体内有些丝丝血气充盈萦绕,昨夜消耗的精神瞬间被补足。这怕是要饮下五盏锦生的鲜血方可达到这样的效果。方歌渔的鲜血,似乎有些不同寻常。百里安舔了舔嘴唇,看着她诚恳道:“谢谢。”方歌渔将杯中上好的冷雾茶轻抿一口,只微微沾湿唇瓣。她轻哼一声,道:“谢我做什么,我又不是担心你,我是心疼是我家小苑儿,你空着一副肚子回山境,最后还不是要喝小苑儿的血来续命。哼,分明就是一个依靠吸食他人鲜血而活臭虫子,亏你还好意思坐那山主之位,若是要点脸皮的话,还不趁早交出山印献给本小姐,将本小姐哄开心了,养养你这只小尸魔也不是不可以。”她的语气近乎施舍,嘴角含着轻蔑的笑意。轻瞥他的时候,那眼神简直比李玄看到尸魔时流露出来的恶意还要明显深沉。可说出来的话却是……“哼,我是知晓李玄那糟老头子在你被抓走的当夜就匆匆布阵,想来你昨夜上山时那老头子也没少放狠话欺负你。可你毕竟还是我山境中人,本小姐养的一只小猫小狗,旁人见了都得好生好气儿的供着,更别说你这么一个大块头。”少女眼眸寒芒凛冽:“我方歌渔要护的人,可轮不到旁人来说三道四。”溪涧里的独角兽们又纷纷重新低下了头去,安静饮泉。百里安口中还弥散着少女甘醇的鲜血香味。他下意识地抿了抿唇,目光明灭了一下,道:“方姑娘,这是把我当成自己人了吗?”“哈?”方歌渔那张精致漂亮得不像话的小脸顿时板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死鱼似的看着百里安,翻了翻眼皮道:“你哪只耳朵听到我把你当成自己人了?”百里安手中捧着空杯,杯盏边缘还曳着几颗莹莹血珠。他一脸老实地将舔了舔杯缘,道:“方姑娘知道我是尸魔,却不同于李玄那般持有偏见,还喂血予我,李玄知晓我是尸魔之身,多同我说会儿话都觉得是大忌,可是你却在这里等我……”虽然舔杯子的动作很不雅,可他仍自深深垂着头,将杯盏中的鲜红舔舐干净。他与林苑,林归垣还有锦生他们,曾经历过生死与患难。林苑与锦生能够毫无保留的将鲜血给予他,那是出自同伴间的信任。而温姐姐,是他挚友,有着不为他知晓的过往与曾经,他忆不起来有关于她的记忆。可她待他极好,好得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甚至有那么一瞬,他会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捡着拾着的不属于他的情感与记忆,拽着那一点点阳光温暖,受着她的好。因为,他不知道,作为尸魔重生,遗失过往一切的他,是否还是当初的他。这具躯壳之下的灵魂,可还是当年那个鲜活的灵魂。他是百里安,也是司尘。可是他没有人类时期的一分记忆。在与温含薇一起的时候,他甚至不知该用怎样的表情,才能够让她觉得自己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人。如今,由方歌渔那只手随意推来的一盏鲜血,却是毫无芥蒂的一场赠予。不带任何利益交换,不带任何特殊关怀。无所求,无所需。简简单单的一个举动,不暖不凉不刻意,却是打破了世俗的偏见。这个世界,原来不仅仅只是非黑即白。琉璃杯盏贴在他的唇上,他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小小欢愉的浅笑,低喃道:“你真好。”笑容还染着一丝残红,却是不会叫人觉得血腥。他就像是饿了很久,终于讨到一口属于自己的糖,就连心满意足都显得诚惶诚恐,笨拙又珍惜。山间微湿的风似乎乱了一瞬,卷起寒亭内两人的衣衫与长发。少女秀发间利落而高贵的鎏银坠饰被风曳舞间,发出泠泠清越动听之声。单手支颐的脑袋偏开,她轻哼一声,满眼不耐地似是去寻她的独角兽。她不满咕哝一声:“什么嘛?一盏血而已,新山境之主原来也就这点出息了。”雪白莹玉般的耳垂起了丝丝红润,色泽极浅,被天光一映,漂亮得有些不可思议。许是那天光过于透亮,平日里并未察觉,原来她小巧精致的耳垂间还生着一颗朱砂小痣,如针尖点错玉瓷。小小一粒,此刻红得竟是有些灼人耀眼。搭放在老石桌面上的手指急躁地敲了敲。她似是不满发言,又似自言自语:“一副白狐狸的纯良样子,分明就不是个好东西,昨夜将酒酒欺负得那般惨,如今这副单纯无辜的样子又是闹哪样。”“啊?”百里安抬首轻咳,鼻尖微红:“方姑娘你……”方歌渔扭过头来瞪了她一眼:“我昨夜便归山了,想着去寻酒酒,可哪曾想你们二人这么快就腻歪滚到了一张床上。臭小子,你本事倒是不小啊,当着那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离合宗那老头的掌上明珠说勾搭就勾搭,还勾搭得这般彻底。哼,有的人看起来像是一只白兔子,实际上就是一头小饿狼。”这种时候,百里安总不能解释其实是酒酒姑娘将他拖上床的吧。无奈,只好披上这小饿狼的帽子,他苦笑道:“昨夜才归山?我还以为方姑娘你一直都在离合宗里,何以昨夜又归山?”他目光忽然一动,视线落在横放于她腿间的那把剑上。剑身窄细修长,不论是剑柄还是剑鞘,似乎都非普通秘银铜铁锻造而成。天光映剑,时而会流溢出非凡的光丝纹路,如同流火一般。如此一看倒像是某种域外星辰的神秘碎片以天穹劫火自然劈炼而成的一把剑。纵然剑身华美非凡,却也不失浑然天成之意。如果非要说,此剑有着人为锻造痕迹的话,那便是剑柄处镶嵌着的那枚幽蓝宝石。一看便窥出几分大家之风,有着画龙点睛之意。剑上那颗宝石,此